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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命,这个女主我攻略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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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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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是什么,都能随着剧情的走向而一笔勾销。

    系统和剧情就是有这样的能力,让人无能为力,无可奈何。

    殿殊去a市在那边足足呆了六天,路筝对于自己在豫城的表姐,自小感情深厚,关系紧密,那天订婚宴结束后,二话不说就把人强行留在a市玩了个四五天。

    订婚宴当天,殿殊见到那个跟路筝订婚的男人,对方名叫孟远,跟她还是同岁,身高将近一米八八,模样周正帅气,带着窄框眼镜,举手投足间斯斯文文的,有种干脆利落的贵气,说起话来能言善辩,言简意赅。

    她觉得路筝嫁给对方,后半辈子应该不会太吃亏。

    订婚宴结束后,路筝本来是要去孟家住一段时间,适应适应环境,因为殿殊过来,路筝就跟孟远商量过段时间过去,孟远理解也同意了,路筝就留在路家陪着殿殊。

    殿殊坐在客厅里接电话时,路筝抱着一个玫瑰花抱枕踱步过来,无声的用口型说:“我说你怎么在我家老是接电话?不是在接电话,就是在接电话的路上。”

    在路家的这几天,殿殊又接到不少骚扰电话,林林总总不下于三十几通,她下城阳高速时已经让助理去调查信息,现在助理在给她汇报结果。

    助理那头言简意赅:“留言号码的定位已经查出来了。”

    “不过这个地址…”

    殿殊挺讨厌一个人说话断断续续欲言又止,微微蹙着眉,抽空瞥了一眼凑过来的路筝:“地址怎么了?”

    助理电话里的声音有些失真:“地址显示在您家老宅附近。”

    殿殊:…

    “知道了。尽快把今年环星的报表发我邮箱里,我要找别的人去接手,等交接完,我还要抽身去跟别的项目。”

    对方应了两声,殿殊挂断电话后,淡淡看向旁边的路筝,长指揉着太阳穴。

    路筝的穿着一身鹅黄色家居服,踩着拖鞋,欠揍地将一朵超大的玫瑰花抱枕怼到她脸前,不怀好意地笑了笑:“快说,你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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