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巷子新开了一间卖消夜的店。
说「一间」也不太正确,它只是一个小摊子,在门廊下摆了两张桌椅、一块直立式看板,写着每日供应的粥品名称。
就这样,没了。
营业时间大约是傍晚过後,卖完为止。
而且最跩的是,一天就卖一种口味,没得选择,Ai买不买随便你。
某天她一时好奇,便买了一碗回家吃吃看,那天卖的是菱角排骨粥。
菱角,有。
排骨,有。
粥,熬得绵密顺口,用料上算是诚意满满,但入口的滋味——嗯,她只能用「很微妙」来形容。
说难吃也不是,就是味道淡了些,没有味JiNg或多余的香料譁众取宠,纯粹用大骨汤熬出味道,连盐都加得极少,若重养生的老人家或许会喜欢,却不大符合多数都市人被美食养刁了的味蕾。
是个有良心的店主,她想。但这样的店,很难生存得下去。
且先不提他每日只卖单一品项,口味还很不大众,不Si也难。
但,她料错了。
第一个月过去,这家「店」依然屹立不摇,活得好好的。
她结论下得太快了,忘了说,这店虽无美食,但有美sE。
店主是个年约三十的年轻男人,相貌不俗,看上去不大Ai说话的样子,但气质这东西,就是你说不上来,可一站出去,便会引人驻足、制造回头率的难言气场。
这男人,有这样的气蕴。
刚开始,会上门的顾客多是住附近的妙龄nV子,醉翁之意不在酒,然而几次下来,攀谈未果,渐渐m0清他的行事风格,也就少有人再去自讨没趣了。
几次下来,吃习惯之後,会买的就会去买,毕竟它并不难吃,多吃几次,也就接受了那种纯然的食物原味。
生意算不上好,就卖老顾客,而他卖粥应该也意不在赚钱餬口,因此也就存活下来了。
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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