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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关於我们写小说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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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班森·恩菲尔的场合(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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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岁那年冬天我过得浑浑噩噩,时间的流逝就好像只是轻轻眨了个眼,一瞬间我便成为了十五岁。

    我记得我一天之中有一半时间都躺在家里的床上,爸爸的麦金塔电脑搁在旁边,和现在的电脑b起来,那旧电脑每次开机大概都会耗费二十分钟。

    每天早晨,妈妈会把牛N还有我喜欢吃的食物送到我房间,而我也会在吃早餐的空档顺带等待开机。

    那个年代没有语音软T,人与人在网路上的交流是一字一句使用键盘敲出来的,我直到现在还记得那边角有些发黑的键盘是如何陪我度过整个冬季。

    对十四岁那年的记忆还剩下一点点,那就是我在网路上认识的人。

    班森·恩菲尔。

    我还记得他,仅此而已。

    「……薇薇安!薇薇安!」

    伴随着叫喊,我眨了眨眼睛。映入眼前的是我那杯拜托凯西从星巴克买来的咖啡,以及吞了两口就因为自己昏睡过去而冷掉的潜艇堡。

    该Si,我竟然在会议室睡着了吗?

    「天啊,有胆在开会时睡觉的,就只有我们亲Ai的专栏作家薇薇安小姐了。」我的上司刻意强调「亲Ai的」两个字,应该是要威胁我。

    萝斯·艾利斯靠在长桌旁,她是这本杂志负责各版专栏的总编,而我是她底下可悲的小员工。如果从奥斯卡最佳nV主角随便抓一个人过来,那便能完美概括萝斯的定位。她有着一头波浪金发,身材火辣,即便快要四十岁,在我看来她大概到了六十岁应该也会长这副模样。

    而至於奥斯卡的b喻,从现在萝斯拉开我旁边的椅子,坐了下来并且笑容可掬的看着我,就能够明白了:「那麽,对於这期专栏,你有什麽想法吗?想必你应该已经在梦里计画好了吧?」

    「……萝斯小姐,」我吞了口口水,同时让脑袋高速运转,我应该可以想出一个完美的答案:「你知道吗,这家潜艇堡很好吃……」

    g。

    萝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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