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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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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五十)(第6/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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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图利罪:『公务员或仲裁人对于违背职务之行为,要求、期约或收受贿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罚金。

    』毕竟帮您洗澡又不是您或我的业务,但是公立大学教授算是公务员。

    」「nonono,第一,刑法第10条关于公务员的定义,也就是俗称的授权公务员:『依法令从事公共事务,而具有法令职务权限者。

    』我又没有行政职,不算是授权公务员。

    第二,退一万步言,就算我强迫你帮我洗澡,既不是121条的职务上行为,也不是本条违背公务员的职务,就算有获得不正利益,构成要件还是不该当啊。

    」老师又开始发挥职业病,一边被人摸遍全身还义正辞严地分析着。

    「所以林益世那王八才不算贪污喔?因为收钱办事不是他的『职务』,也不『违背』他的职务,他只是另外把收受大量金钱的『选民服务』当作他的职务。

    」我搓着老师的香肩,想的却是香煎林益世这头松坂猪。

    「对啊,堂堂行政院秘书长,这时候就没有『实质影响力』,收钱乔事情不是职务上行为,也不是违背职务上行为,他的行为充其量只能算诈欺或恐吓。

    」老师无奈地摇了摇头。

    「马的!」我一时气愤,把手中的洗澡泡棉当作菜瓜布在刷锅子狠狠地擦过老师的肩膀,老师吃痛大叫:「判决书又不是我写的,我只是推测法官是怎麽帮有高级党证的人脱罪的说词啊!」「拍谢拍谢。

    」我压抑住心中的怒火,轻轻地帮老师「呼呼」让痛痛飞走。

    老师微笑着看着我义愤填膺的反应,心情好像不错。

    「小平。

    」「嗯?」「我可以唱歌吗?」老师享受着我在她脖子和肩膀附近的温柔搓洗,突然开口道。

    「这妳家耶。

    」我专心地抚拭着老师身上每一吋肌肤,却不以为苦,听到老师还要开金嗓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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