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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宫·大观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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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宫·大观园记】第二回(第9/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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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除了两府的宅邸,还有甚幺地方住有家眷?」贾珍忙道:「回王爷,还有荣国府后街,当年为元春省亲所盖的省亲别墅,初时元春娘娘有旨,如今都是家中女眷住着……」弘昼见说着机锋,立刻一板脸,皱眉道:「什幺省亲别墅,当初你们须糜国币,损耗库银;借着迎驾,盖这等奢华之园林,听说这省亲别墅大观园连绵数日,僭越体制为皇家园林一般,荒唐奢靡,皇上震怒,也为其中原由之一……」贾赦等连连应是。     弘昼又接着道:「所以也莫论什幺女眷住着,本王奉旨查看家产人眷,自然要一并查抄!难道女眷本王就察看不得?!哼。     」贾府三老都不是愚笨之人,立即明白王爷是要看看女眷姿色,可能要挑选几个来充王府后宫,此时又哪里敢有半分疑义,连连应是。     原来古时大户人家的女眷,都是久在深闺不可出门见人的,一般外人自然不方便见访。     然雍正一朝,查抄官员满门之案颇多,后来便形成风俗,大凡查抄罪官府邸,奉旨前往查抄的官员,便常一并审看罪家的女眷,若有看得上姿容颜色的,无论是夫人姨娘,小姐丫鬟,都便可直接充为查抄官员的奴婢,虽说起来也是也有悖案头规矩,但是世人哪有不趋炎附势的,渐次也就人人如此了。     若被收去的女子,能在今后的闺内床头再得查抄官员之欢心,一则就算捞了这几口女眷出了苦海,也免了覆巢之祸;再则有时加以维护,也可以略略遮掩这罪官一些刑责。     若被收去的女子,心中存了贞烈之心,或寻死觅活,未免要连累家人。     去岁四川巡抚刘墨查抄一户通判家里,收了那通判之幼妹为奴,辱了一月后,似乎是家人虐待受不得,自尽了,礼部还下了文告,斥责其「训导族人不谨,为奴不顺,为婢不恭,用意自刎,是以抗命,其家族乖谬可知……」,人在狱中还重重加了几道罪,算是更是倡导纵容了这等收人妻女为奴之制度。     只是弘昼身为王爷之尊雍正幼子,实是此时大清一等一的人物,更比不得什幺四川巡抚;若是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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