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是更想要放纵一番。
男人本好色,而在这男人找女人没有什么羁绊的时代,任谁都会花心风流,想多讨几个漂亮老婆。
这对于一个男人来说,绝对是十分有成就感的事情。
爱情,让这玩意儿见鬼去吧。
自大学毕业以后,他就再不相信世上有爱情这东西了。
言情小说,全部都是扯蛋。
感情是有的,好感是存在的,喜欢也是会产生的。
但他就是不相信会有什么爱,他认为所谓的爱不过就是两人之间互有好感的喜欢罢了。
谈不上什么伟大与牺牲,喜欢了就在一起,不喜欢了就分开。
什么“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的爱情,更是扯蛋。
元好问的这首词不过只是写两只雁而已,根本不是写人,那可能只是生物的本能而已,或是那雁头脑发昏,却偏偏被人的美好想象力给定义成了不离不弃,生死相许的爱情。
在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恐怕也没几个人会真的相信爱情了。
女孩子们更是整日口里叫着“要嫁个有钱人”,生活作风也是十分开放大胆。
女人根本不算什么,满大街都是,走了一个便再找一个。
在现代时,沈醉也是全不把女人太过在意的。
与女人的交流,基本上只有赤裸裸的欲望。
但是,这时的女人却与现代的截然不同。
在这里,虽然一夫多妻、三妻四妾是合法化的事情,但对女子始乱终弃,却是很要受大众谴责的。
他不能像在现代时一般喜欢一个就去追,不喜欢了就找个借口分,然后再去另找喜欢的。
这是典型的不负责任、没有担当,是让人所不齿的。
而且这时的女子也不像后世现代那般看的开,不是你说分她就会转身收拾东西跟你说“再见”的。
她们多半会伤心欲绝、痛不欲生,极端者甚至会来个不堪忍辱,以身殉情,江湖女子则可能还会来个因爱成仇,见你一次砍你一次。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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