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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律师之凶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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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律师之凶杀案】(第18/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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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9:40pm在丽云大厦谋杀女士黄**,现……传一号证人香港重案组督察蔡美琳督察上庭做证。     ”在蔡美琳宣誓后陈述了她接到报案后采取的种种行动和措施,说得很详细也很专业,根本让人无法找出什么破绽。     “蔡督察,请问你在逮捕我的当事人赵山河先生时,有没有遭到抵抗呢?”卓文并没有在她的处理过程中找什么破绽,只是问了这么个似乎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蔡美琳显然没有想到卓文会问这么一个问题,但精明的她立马意识到卓文问这个问题的目的何在,卓文显然是要给陪审团一个好的印象。     因为谋杀是一项大罪,罪犯很少不会在被捕的过程中抵抗。     “没有,罪犯赵山河并没有抵抗,他很合作,但是……”蔡美琳刚想说因为他们出动了全组的人,山鸡才没有抵抗的事,就被卓文打断了。     “谢谢,但我要提醒蔡美琳督察,我的当事人不是罪犯,在法庭没有做出裁决前,他最多是犯罪嫌疑人,请蔡督察在回答问题时不要带有主观色彩。     ”“我没……”蔡美琳刚想说些什么,又让卓文打断了,“我没有其他问题了。     ”随后律政署又请出了他们的二号证人,鉴定科的陈科长,陈科长详细的解说了他们在案发现场的取证过程以及最后的检验结果。     “请问陈科长,你刚才说的一切说明了什么问题?”卓文问道。     “说明犯罪嫌疑人赵山河曾与死者发生过性行为并到过案发现场。     ”“那就是说我的当事人曾与死者发生过性行为并到过案发现场,但不能说明我的当事人就是凶手,是不是?”“这?”陈科长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也就是说你刚才所提供的证据仅仅是说明了我的当事人到过并与死者发生了性行为,是不是?”“是。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在香港并没有哪条罪说明发生性行为和到旅店住宿是犯法的吧?”卓文看了看法官和陪审员,“我没有其他问题了。     ”“司徒是怎么搞的,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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