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的认知当中,虽然女儿死了,一并带走了自己媳妇,上官果果确实该赔钱,但他更多的是想讨个说法。
所以,之后的两周里,龙耀鸣每天做的事情是去泡网吧——他不会用电脑,只能多拿点钱,请网吧管理员帮自己跟之前发布过关于女儿信息的那些营销号和自媒体私聊,并按照查到的联系方式给外地的网络营销公司打电话。
可那些人一来不承认自己跟上官衙内联系过,二来咬死不说把女儿的被凌虐事件透露给他们的人是谁,哪怕是龙耀鸣在电话另一头给他们下跪磕头乞求,他们依然如故,并且大多数都直接挂了电话。
一不做二不休,龙耀鸣索性买了张火车票,直接去了首都。
他的信息滞后严重,先去打了一张一米多长、半米宽的毛笔公开信,在西苑太宁宫跪了三天三夜;后来一个当地的路过人告诉他,他才知道,两党和解之后太宁宫只是给易瑞明一个人住的,是为元首官邸;身为副相的上官家早就搬到了万园路自家修的花园洋房里。
所以,他只能走到脚底发紫地从西苑走到了万园路。
自己在太宁宫元首官邸门口跪了三天,没有一个人理会他;可他刚到万园路上官家花园门口,一帮保安就拿着电棍走了出来,对着他盘问了半天。
「瞎扯啥玩意儿?你说我家少爷,是按照你家女儿的事儿写的书?你丫儿有啥证据吗?咱也不刁难你,说话办事儿,讲究个有理有面儿:现在是写书采风也好、基于真实事件创作也好,按照这正常出版流程,那都是得签合同的!你丫儿有合同吗?」这就是当初龙耀鸣夫妇同意把女儿的故事卖给上官果果的时候,忘记的第二件事:他们只拿了钱,而根本没签合同。
实际上,他们夫妻俩不知道这种事情也要签合同,也根本不知道签合同的重要性。
「可是……上官公子写的书上,就是我女儿的事儿啊!我们家女儿的事儿除了学校之外、就只给上官公子讲过!而且那网上都说得明明白白的,点名道姓说的我
-->>(第27/60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