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和我的母亲(修正版)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我和我的母亲(修正版)26(第12/19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mp;#xff41;nz

    当前网址随时可能失效,请大家发送邮件到获取最新地址发布页!

    「老大,你这种药真的那么神奇?」

    草包那天拳头擂得响亮,实际上那股冲动过去后,他很快就恢复了畏手畏脚

    的本性,不过他倒没做出那出尔反尔之事,尽管看得出他有些退缩,但还是和大

    家站在了一起。

    「废话,美国货,就这点东西,抵得上你家一个月的收入。」

    那个年头,国家的生产力虽然开始稳步提升,

    但在我们这些资讯相对贫乏的

    地区,普遍的认识美国货才代表的着好东西,尤其是高科技产品。众人听我这么

    一说,心里顿时安心了许多。实际上我心里也没谱,因为这瓶子里的药不是迷奸

    粉,我也没用过。

    这就是光头所说的,一不做二不休的,既然决定要做,干脆就做到底。

    我想过,自古以来,无论是帝皇还是将军,控制下面的人无非四个字:恩威

    并施。恩自然就是好处,钱现阶段我给不了,但女人我给出去了;那威呢,则是

    让下面的敬畏你。

    我弃看福尔摩斯后转看了水浒传,我却想起了书中我最爱的角色林冲里面的

    一段:林冲道:「小人一身犯了死罪,因此来投入伙,何故相疑?」王伦道:「

    既然如此,你若真心入伙,把一个『投名状』来。」林冲便道:「小人颇识几字,

    乞纸笔来便写。」朱贵笑道:「教头你错了。但凡好汉们入伙,须要纳投名状,

    是教你下山去杀得一个人,将头献纳,他便无疑心,这个便谓之投名状。」林冲

    道:「这事也不难,林冲便下山去等,只怕没人过。」王伦道:「与你三日限。

    若三日内有投名状

-->>(第12/19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