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副本,却并不清楚病秧子长什么样,否则绝对不可能亲自犯到对方跟前来。
——据说某位第一个见到那位的老太太已经连夜躲回了自己的小窝里,发誓副本结束前绝不出门了。《据说天才只需一秒就能记住,发布地址:kanqita.com》
冤魂心想,它要是有对方这觉悟,现在也不会遇到这么尴尬的情况。它一定会提前打听清楚对方的长相特征、对方队友的长相特征,然后把他们统统加入关注列表,在一百米开外看见人影就立刻飞奔逃离,绝不给对方碰瓷的机会。
可惜这会儿已经晚了。它看着自己满手的血沫子,陷入了沉思。
所以现在,它是应该若无其事地收回手走人呢,还是应该故意攻击偏位置装作准头不行?这样会不会太丢作为boss的脸了?算了算了,丢脸事小,赔钱事大,为了积分面子算的了什么呢。
冤魂下定了决心,然后忽然抱住了自己的手哀嚎起来,演技比景文泽还浮夸:“疼疼疼!我的手!”意思意思嚎完一嗓子,他就准备装作不敌扭头逃跑了。这可不是他不战而降,是敌人的血液攻击力太强大,他打不过!
蔺云:“……”现在的人都怎么了,演戏的时候能不能走点心?是社会浮躁了吗?
而且他没看错的话,这家伙刚刚是有在原地僵硬三秒没动弹吧?三秒之后忽然抱着手开始假嚎,这是反射弧太长?但是这家伙真没发现被他自己左手握住的右手腕上,也溅上了不少血吗?怎么右手沾血就疼,左手掌心贴着血就没感觉了?
蔺云无语了半秒钟不到,果断指挥男玩家:“水枪!”玩家如梦初醒,连忙从魔幻剧情里回过神来,下意识举起水枪对着boss滋了满脸。接下来的事情就很社会了,景文泽反应极快地一把抢过玩家另一只手上攥着的小份药水,三两下拧开瓶盖给冤魂整个灌干净了。
定身水只有十秒的效果,他见玩家呆愣愣的担心对方动作太慢错过良机,这才抢先出手的。事实证明他的做法是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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