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很多银两,你就是将这家店搬回去,我还不清欠他的。”信他才怪,我楚冰哥哥戎马一生,身上哪有多少银两?
掌柜看见是他,低头弯腰,毕恭毕敬的,后来才知道这是他霍家的产业。
“我不大爱戴这些,走吧。”其实我是看中了一个银色发簪,那款式很是特别,他听到的话笑笑不语,但却随手拿起了几样,其中包括那个银色发簪。
吃的东西不多,但却让人齿颊留香,买的东西也不多,但样样都是我喜欢的,倒有一种说不出的满足感,以前银奕也送了很多东西给我,但却感觉不出送东西时的心意,也许知道他都是用这些哄他的女人,并且不止哄一个女人。
晚上回到霍府已经不早,各自休息,第二天醒来梳洗的时候,插上了他买的发簪,免得他以为我不喜欢,在霍府闲逛的时候遇到他,他的目光落在我的头发上,唇再次微微勾起说很漂亮,眸子很亮,我被他看的有点不好意思。
晚上他邀请我与他一起吃晚饭,我不好拒绝,从此就成为习惯,他说原来两个人吃饭的感觉比一个吃有滋味很多。
“这个我三岁都懂的道理,你怎么现在才明白?”我没好气地对他说,他笑笑不语。两个人吃饭当然要比一个吃要好很多,想我曾经是多么渴望银奕能多点时间来陪陪我,就是一顿饭也好,但当他迷恋上别的女人时,就将我抛之脑后了,好几天都见不上一面,想起还是微微心酸,只不过都已经过去了。
熟悉了京城之后,我就开始女扮男装大摇大摆地出去,这让我有点像回到无忧无虑的童年,我出去除了散心吃好东西外,主要是看看以后我可以做些什么养活自已,虽然霍云诺很富有,但毕竟是外人,我总不能靠他,在京城晃荡了好几天,我终于有了头绪。
这里的刺绣虽然不错,但还达不到精美的地步,与我绣出来的就差远了,等楚冰哥哥回来,我就跟他商量要开一间刺绣庄,打定主意,心情大好,上酒楼叫了几样小菜,一个品着好茶佳肴,还禁不住轻轻哼着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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