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年头却依旧崭新的古董车才是我的最爱……”约翰玛拉兴致勃勃地介绍着,不过很快他便发现,虽然约翰尼看起来很欣赏这些藏品,但他的眼神里却一点也没有激动的意味。
“约翰尼,你喜欢车吗?”约翰玛拉忽然问道。
“啊,我……”约翰尼想了想,还是决定如实奉告,“我对车并不太感兴趣。”
“但我听说约翰尼施瓦茨的车库里有很多好车。”
“这一点我不否认。那辆、那辆,还有……没错,那辆。我都有。”约翰尼在这些价值数十万的名贵跑车里寻找着自己熟悉的面孔,“我以前也许对车很感兴趣。但怎么说呢……兴趣总是会渐渐消退的。”对于约翰尼来说,把数十万美元花在一辆车上简直不可理喻。他宁愿多花些钱,在圣巴斯买一栋别墅,天天享受海岛风光,也不愿意开着跑车在公路上极速飞驰那样既不安全,也没什么太大的意思。
“噢,不,约翰尼。男人总是爱车的,从捷克人造出第一辆汽车开始,这种基因就深深镌刻在我们的血液里了。”约翰玛拉舒了口气,似乎是想要冷却自己已经起来的血液。他走到一辆通体鲜红,四只轮子夸张地凸出车身的老爷车旁边,像安抚情人一般触摸着车皮,“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汽车,这辆26升发动机,1933年的a1farooza就是属于我的……1933年法国大奖赛(fredprix)第三名、1949年长岛竞速赛(1ongisndrace)的冠军,伟大的乔治埃斯顿上尉)的座驾……”说起汽车,原本慢条斯理的约翰玛拉语速便变得极快。
“这是属于胜利者的汽车。从油缸到方向盘,每一寸都散发着成功的味道。如果再靠近一点,你甚至能直接闻到轮胎与地面摩擦产生的焦糊味……”说到这里,约翰玛拉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似乎是正在贪婪地吸食着乔治埃斯顿甩尾时产生的青烟。
“那真是太棒了。”约翰尼笑着点了点头。对汽车没有丝毫兴趣的他不知道这辆车在全世界只有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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