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只需要撒撒娇发发嗲,她的宝贝老公就会变回往日那个衣冠禽兽。
请原谅她用了这个形容词,虽说不甚好听,却形容得非常恰当。这个男人在外面,无论是对生意场上的敌手还是有好几年交情的老朋友,都是一副淡然礼貌的模样,可一回到家里就立即恢复本性。
那叫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老爱嫌弃她手艺不精,却又死命压榨着她做,做完还一边扒着饭一边挑剔。吃完了饭让她锤背咯、按摩咯都是家常便饭,呼来喝去,一点儿不懂怜香惜玉。
叶默有时候都觉得自己就是一保姆,不对,是保姆加三陪。这个三陪当然是最原始意义的三陪,陪亲、陪摸、陪做……
中学时代的叶默曾一度很迷恋打篮球的程玺麟,可如今的她简直恨死了他爱运动的喜好。
因为他这一运动一锻炼,体力和精力就变得奇好,这精力一好了晚上要是得不到发泄就会睡不着。
当时的场景是这样,叶默紧紧拽着自己的睡衣衣襟缩在床角,警惕着望着站在床边的男人。
程玺麟则曲抱着双臂,半眯着眼懒懒地盯着她,“我们要吃饭对吧?”大床上的小女人点了点头。
床边的男人脸上表情没变,继续对自己不愿合作的老婆说道,“吃饭要钱对吧?”
叶默知道他肯定有阴谋,可吃饭确实要钱,这个问题应该没问题,于是又点了点头。
男人唇边扬起一抹若有似无的笑,“赚钱得有精力才行吧?”已经连问了三个很一般的问题了,叶默不敢贸然点头,眨了眨眼睛,仔细想了想才又点了一下。
“很好,我不睡觉,哪儿来的精力赚钱给我们吃饭?你不让我得逞我又怎么安心睡觉?同理相证,你不给我伺候得舒舒服服的咱们怎么吃饭?”
“……”
叶默总觉得这里面有问题,可又找不出破绽来反驳他,再瞧他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心里就更没底儿了。
不等她想明白结症所在,她那狡猾阴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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