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约莫一炷香的样子,早上除了有两名女子出来以及少奶奶主仆三人走了之外就再没其他人来过。”
这时候,程三儿牵了程齐礼和自己的马过来。程齐礼便没再与守门的大叔多说,只嘱托了两句,让他好生看管着别庄便上马飞驰而去。
程小三儿也跟着翻身爬上马背,不甘不愿的扬起马鞭追赶自己的少爷。心中碎碎念叨,少爷又是哪根筋没搭对,这般着急要回家去。大哥、二哥,三儿保证以后做事的时候再也不偷懒了,别再让他随少爷回来了行么?呜呜呜呜,策马疾奔什么的,最讨厌了。
……
那一边车轮骨溜溜地悠悠转,这一头马蹄得儿得儿地跑。看起来,一个在前面跑一个在后面追,并没有什么问题。只是,可别忽略了那个至关重要的情况。
叶茉要去的河都位于乌水江的上游、黎阳城的正西方位,而程齐礼的别庄正建在两城中间的一处江水分流地。两方人马自出了小径,一上官道便一个往西一个往东的走。各自的目的地都不同,真不知道这追人的得追到什么时候去。
且说这一头。
叶茉最终还是在花鸢的滛威之下嘘了声,见反抗无效之后便只得认命一般选择了顺从。三人晌午时分出发,一直到傍晚夕阳映红天际的时候才赶到河都。进城之后又行了约莫半个时辰,才总算是到了叶蓝的夫家。
河都卿仲府。
卿家算不上什么豪门富庭,只因祖上有位被贬了职的五品从官,算是户没落了的官宦人家。叶霍当初一口应下这门亲事也是看中了他们家的这一点。叶家几辈人都没出一个喝墨水吃官饭的,是叶老爷最大的遗憾。因此,能拥有一个出生书香世家的女婿,叶老爷觉得,是件挺不错的事情。
叶蓝的夫君卿仲良如在都衙里任文书职,专为都府老爷编撰文书,打些动笔墨的下手差。领朝廷命官的俸禄过日子,加之祖上继承下来的一些,家中倒也殷实,但也仅仅只是殷实。
叶家的这位大小姐出嫁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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