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件事就是《古建筑保护法案》,帝国文化部强调:明国是东方古国,如果在建筑上完全失掉自己的艺术特性,这将代表着明国、甚至中华的文化衰落,最后消灭。
在华夏,汉、南北朝、唐代建筑已经全部消失。明清建筑又远远比不过南北朝、唐代建筑的美感。
法案中规定将瀛洲岛上全部古建筑全部设为明国一级文物。禁止任何人进行损坏和改造。
包括古建筑中的古树,不允许任何人涂鸦和砍伐,就算是孩子也不行。明国没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渣保护法)。
此举引起了全体司谏们的支持。
第三件事是争议巨大的《宗教征税法案》,众所周知,宗教是暴利的,华夏很多佛山、名山大刹,在旅游旺季一个月可以赚几百万,几千万,实在是暴利,也正因此。明国决定实行宗教征税法案。
《宗教征税法案》规定,道教、佛教为明国国教。
《宗教征税法案》规定,征税的宗教包括道教、佛教、基督教。未来考虑会增加其它宗教。
明国每座寺庙或者道观的僧众、道士不得超过3o人,并且由财政支付工资,同时,寺庙、道观的全部收入上缴国库。
寺院人数超过3o人限额的,需要超编人员自己去挣钱,同时还要上缴个人所得税。
而对基督教,明国在法案中直接写明了对明国的基督教会征税1o%的税。明国的基督教完全独立,是受到梵蒂冈教会承认的,1oo%的教徒都是其它国家的移民。
明国的《征税法案》立刻招来了有些司谏们的反对。有些人认为此举破坏宗教自由,会把宗教变成政府的提款机。
但是赞成的司谏们还是很多的。他们认为治理宗教商业化、宗教*问题,需要从此入手。
反对者认为这种政策可能会导致明国的出家人减少。
但是支持者则认为经过大浪淘沙。剩下的才是真正的和尚和信徒。
-->>(第2/3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