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还不是要变成烧鸡公?”
他的同伴,略微有些可惜。
“这只斗鸡,给咱们掌柜赚了好多钱,就这么杀了可惜。”
手拿菜刀的帮闲,斜眼看他,“不杀,你留着给它养老!”
说着,他左手用力,将公鸡重重摔在地上,咚,像是石块落地。
这头名为‘红云大将军’的斗鸡,鸡冠子撕掉半块,左眼皮肉翻起,仿佛被利刃划过,身上到处都是伤口,羽毛都被鲜血浸湿了。
周身伤势累积起来,已经离死不远了。
不然,以斗鸡馆老板的吝啬,石头攥在手里都能榨出油,怎么可能忍心一刀杀了。
“实在是就不活了,索性杀了吃肉!”
帮闲举起菜刀,铁灰色的刀口上,遍布豁口,看上去并不锋利,但也能一刀斩断鸡头。
“慢着!”
两个帮闲回头,见到一个和尚背着大包小包,怀里抱着陶罐,笑眯眯走过来。
“两位,可否打个商量,这只鸡卖给我如何?”
方斗的目光,落在地上的公鸡身上,瘦了点,做道烧鸡公吧!
帮闲对视两眼,显然认出方斗,城外破庙里,最近刚出现的‘酒肉和尚’。
方斗还不知道,自己也算出名了,他霸占郭三的破庙,在外人看来,是胆大的举动。
再加上,平时方斗注重饮食,荤素搭配,比地主老财都讲究,因此落了个‘酒肉和尚’的名号。
“和尚,你要买这只鸡,那可不便宜!”
斗鸡馆的帮闲,都是街上有名的破皮无赖,趁此想要敲竹杠。
拿着菜刀的帮闲,得意洋洋,“你认得这只鸡吗?红云大将军,远近闻名,四里八乡的爷们都听过,百战百胜,凡是押它的都财了!”
“就是就是!”
同伴帮腔,“隔壁县有个财主,出了白银五十两,咱家掌柜都舍不得卖!”
一两白银,少说能兑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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