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妆再多,但也是妻子之物。宋朝的律法虽说家中财产多少都登在户主名下,但妻财属于陪嫁必须在户帖中注明,将来分割也是方便。
  丈夫私自动用了妻财,这样的事虽说很少闹到公堂上,但在舆论上是要被谴责的。
  似大哥章实那样安心吃老泰山的来供自己和二哥读书花销,也多亏了有个不计较的嫂嫂才是,只是岳父和大舅哥对大哥都很鄙视罢了。
  一般的有钱人尚且如此,再往上走,似刘监丞那样官宦人家已是人精了,明明对方否定了别人,但最后恶名都给黄好义当了。
  更别说比刘监丞更高一步了,越是高端的肉食者阶级,越是精打细算,就算子弟出些纨绔子弟,但也不是真一点见识也没有。没钱没背景,又自以为是的跟人家算计,下场都不怎么样。
  就算娶过门,以后也要被老丈人或老婆拿捏,娶个媳妇也成了上班,实无滋味可言。倒不如娶个小家碧玉的,即便不能富贵,能够知冷知热,安安心心地过小日子也是不错的。
  当然能这样想的,也要自己有本事的或是看得极通透的人。
  好比这样的家业,自己也可赚得,如此又何必一生看人家的脸色。
  有挂就是可以任性。
  章越在吴安诗这边坐了一阵谈天说地,不见丝毫异样,但从头到尾也不再多问一句,然后起身告辞。
  等章越走后,吴安诗坐了一会,方才醒悟,自己
-->>(第5/8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