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于《x档案》,听人说了就去拜读了一下。我很奇怪为什么这样的东西能让我们的国民无心工作光想着这个,我要是编辑的国文老师,估计这辈子都不想让人知道自己曾经教过这样一个学生,编故事水平那么差,一个梗反复用。我总结一下,是艺人都逃不了男女关系混乱,女艺人都在援、交、被包养、当小三;男艺人都在花心、出轨、疑似gay······好吧,别的前辈们的部分无需我置噱,现在我开始说我的部分。
首先,我再申明一次,我没有殴打anti,关于这一点法律和警、察已经还给我一个公道。其次,我和boa、张那拉并无任何矛盾,我们是公司仅剩的同期出道艺人,只是平时彼此行程很忙没时间见面,而我并没有海外发展这个打算,会一直一直赖在大韩民国。再次,那个和同性走的近这种疑似为了写歌尝试同性恋的说法,简直哭笑不得,正如我昨天所说的那样,我现在正在热恋中!本人性别女,爱好男!从次,我追究anti诽谤造谣有什么不对?我承认我小心眼报复心强,老一辈总是说要以德报怨,但是以德报怨之后又何以报德!最后,服用禁药这事很好证明,我随时随地可以接受检测。
但检测前做好心理准备,一旦检测出来我没有服用禁药,等待着第一企划和dsr调查公司的将会是无尽的诉讼,就像那名anti一样,我们不死不休!
现在国民普遍有那种奇怪的逻辑。就像anti事件一样,仅仅因为我母亲没有生命危险,许多人就认为我应该原谅他,但反过来就没人想,如果我的母亲真的因此去世,我该如何。事情没发生在自己身上说起来都一套一套的,应该怎样,不能怎么样,如果这样有用的话,律师这个职业还有存在的必要吗?道歉如果有用的话,警、察又要来有什么用?
在韩国,艺人地位低下,我们生活在镜头下,生活在别人的目光中,时刻要保持着所谓的正面形象。为了这份职业,我们牺牲了正常人的生活。但这份职业往往得不到尊重,得不到尊重没有关系,但是得不到
-->>(第3/5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