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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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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这一大默幽的(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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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就得在寒风中哆嗦苦等顾客,这日子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有必要为了赚点小钱如此辛苦吗?

    因此黄瀚计划最迟在冬天来临前结束街头摆摊的日子,生意一定要做,无商不富是硬道理。

    但是得想方设法弄个店面做买卖,哪怕三五个平方都行。

    有了遮风挡雨的地方做生意就轻松了许多,黄馨、黄颦在等顾客上门时完全可以读书、写作业,甚至于轮换着睡觉都行。

    店面房的事情不能全指望黄道舟,自己也要好好留心一下。

    下一步计划就是经常上街逛逛,争取找到一个店面,或者找一间临街的房子,最理想的办法就是能够买下来。

    因为此时的商业不繁荣,生意都是国营或者集体经营,还没有店面房的观念,也没有严格划分商业用房和住家房,有不少人家的私房就在大街上。

    前两年房屋买卖还是被禁止的,这两年放松了许多,那是由于不少落实政策的四类分子被返还了一些曾经没收的房产。

    太多四类分子已经穷得没法过日子,他们手上有几间十几间房子还要饿肚子,当然不合理,因此卖房子吃饱肚子合情合理。

    房屋买卖就这样渐渐的开始了,不是采取去房管局办手续变更产权,这时绝大多数房屋根本没有产权证,房屋买卖还是采取四邻见证,立字据的办法。

    做得仔细的人家往往请所在居委会干部见证,争取盖上居委会的红印章。

    这样的交易只要能够证明不是强买强卖,在以后出现产权纠纷之时,法院基本上是承认的。

    黄瀚家的私房以前就没有任何法律证明,印象中三水县是在八六年从各单位借用人手统一进行产权登记,自己家大概是在八七后拿到了土地证和房产证。

    那时候的房产证是个红色的小本子,跟九十年代后期的产权证相比,只有四分之一大小。

    黄瀚已经拿到了期中考试试卷,现丢掉的一分并不冤枉,他确实不太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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