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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书,太祖皇帝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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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入洪州(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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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置家业,再怎么着也得有个能遮风挡雨的地方。”

      骆永胜站在驴车上远眺,观望着眼前这座人声鼎沸,叫卖声不绝于耳的洪州城,胸膛第一次开始火热起来,充满了斗志。

      买房置业,有个安身立命所在,便是眼下的头等大事。

      而在宋朝想买房子,有一处避不开的地方,那便是庄宅牙行,也就是所谓的房产中介,购买的流程也很简单,买方像牙行说出需求,而后牙行去物色房源同时与卖家商榷好价格,折回头报给买方,如果买方同意,则牙行向买方提供一份牙保证明。

      持有这份证明,买方就可以跟卖方达成买卖意向,签订房契、地契的转让协议,实现买卖,最后买卖双方都要向牙行缴纳一笔中介费用,而买方还需要另向衙门缴纳一笔契税。

      如果没有这份牙行的证明,则买方直接买房的行为就构成了盗窃罪。

      一处房子的买卖涉及金额论成盗窃罪,那罪刑不是杀头估计也得牢底坐穿。

      那之前骆永胜向曾远文透露出买卖宅府的时候,为什么直接绕过牙行,而且曾远文也没有先提前去牙行申请一份牙保证明呢。

      那是因为,曾远文认为骆永胜是‘李相公子’啊,湖州当地的牙行中介还敢管到宰相衙内的脑袋上?

      只需要等交易完成,曾远文找到牙行补一份手续就可以了,到时候给出一笔丰厚的中介费即可。

      牙行有钱赚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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