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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东是狐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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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五十万?不,是五万!】(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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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名气,好能够来广州找上唱片公司合作,李燕歌把这歌曲算是半卖半送、以五千元港币的价格转让给了张国容,并且在合同上承诺日后这歌曲的所有权都归属张国容个人所有。

      李燕歌给出这么优惠的价格,还把所有权给了张国容,就是为了能扯张国容这个名人的身份。

      在**十年代,香港的演员和歌手,对于内地观众而言,无异于是天皇巨星一般的存在,特别是那些知名的港星,影迷歌迷们的追逐、模仿与狂热,一点都不下于现代的追星一族。

      在盗版磁带行业,只要能挂靠上香港歌手的磁带,都能比其他的磁带要好卖不少。

      所以当李燕歌说时代唱片与张国容、这个如今在香港当红一线明星合作的时候,李强的眼里除了一丝惊讶,更多的是欣喜。

      因为这两年与香港唱片公司有过合作,李强很清楚要是能够拿到这些香港歌手内地的行权,是多么赚钱的一件事。

      1984年的时候,“新时代影业公司”注册资本只有十二万人民币,靠着文化局的介绍,他们与香港华星唱片达成合作,以内地行代理的身份,在短短三年的时间,就展成了拥有独立的磁带厂、行渠道的唱片公司,可想而知有多赚钱了。

      这一切还是在广州盗版横行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盗版的话,新时代影业公司能够赚的更多。

      “李经理,我也不瞒你,我们时代唱片在香港的规模不算大,注册资金也只有一百万,但公司与香港多个知名歌星、艺人、音乐制作人有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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