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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林家姐弟离开,熊浩初重新回到屋里。
他这木屋是随便应付着盖起来的,毕竟他开春刚回来,开荒种粮才是大事。
屋子简陋是真简陋,三面墙一面门,头上是茅草。吃饭睡觉都在一个屋,床是两张条凳并一块床板,加上一张自己打的方桌和条凳,剩下的地儿,连转身都嫌逼仄。
哦,他这屋子甚至没有浴间,要洗澡就奔河流上游无人处游两圈。
屋子简陋成这样,也别指望他能搞个厨房出来。他就是随意在屋后铲了块空地搭了个土灶,能烧火就行。
再说,他对厨艺一窍不通,平日里三餐都是胡乱捣鼓的。每天起来,把家里有的材料切吧切吧扔进去,一锅炖熟了,能吃三顿。
这些日子天气热,食物撑不到下晌就坏了,他也只是上山搞个猎物烤一烤,或直接去县城买点馒头包子啥的凑合——
说起来,昨儿林卉送的田鸡肉还真好吃……
熊浩初下意识舔了舔唇。
扫了眼刚吃到一半的乱炖,他嫌弃地将其推开,再把林家送来的兔肉拉到面前,抓起筷子就埋头吃起来。
明明是一样的兔子,看着就多了几片姜,盐也没多几粒,怎么吃起来就是比他炖的香?
熊浩初三两下把兔肉啃完,端起碗,将汤底胡噜胡噜喝得一干二净,完了一抹嘴,碗也不收,起身,取下墙上弓箭抬脚出门去。
中午也不好下地浇水,吃过午饭,林卉用家里缸底剩下的水将肩膀擦拭干净。擦洗过的水拿盆装在阴凉处,准备下午拿去田里多加点水稀释了浇水稻——她现在这么弱鸡,搞不起量,就提升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