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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妻高照 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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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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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子,身无分文的她哪敢离开,只好重新回到城里。

    这时已经是晚膳时间,被折腾了一天,又急匆匆跑了那么远的路,霓裳腹中已是饥饿难耐,偏巧城门附近这里有好几家包子铺,闻到包子的香味,她几乎快要控制不住口中分泌的唾液。

    翻遍全身口袋,终于找到一块玉佩,这还是娘留给她的遗物,咬牙挣扎了下,她紧握玉佩,慢慢往城中走,看有没有当铺可以把玉佩当掉。

    足足走了快两条街,她终于看见一家当铺,不舍的看了一眼手里的玉佩,咬了咬牙,大步走进了当铺。

    一块极品和田玉的玉佩,却被刻薄的老板压价到了十两银子,而且必须是死当,活当的话只肯给她五两银子。

    霓裳虽然不知道玉佩的价格,但也知道娘留给她的绝对是好东西,不说上千两,几百两银子是绝对有的,可如今却被压到了区区十两,她自然是不肯当了。

    她当即说自己不当了,意欲收回玉佩,谁料老板却直接甩出十两银子给她,将玉佩收了起来,还指使着伙计赶她出去。

    霓裳气急,一边将拉她的伙计推开,一边对着老板大声的喊道:"我不当了,你把玉佩还给我!"

    "你当我这儿是什么地方?哪容你说不当就不当的?赶紧的,把这个疯女人给我哄出去!"老板第一眼看到那块玉佩便起了独占的心思,怎么可能将吃进嘴里的东西吐出去。

    "你是强盗吗?我都说了不当了,你凭什么不把玉佩还给我?你若是不还我,我必将你告上官府,让大人还我一个公道!"

    "哟,还想上官府告我呢?去吧去吧,出门转左,走过两条街便是府衙,我等着你告!"

    这意思竟是告去官府也没用?对啊,她怎么就忘了呢?百里宸曾经说过,开当铺的人必然有些势力,而且惯与官府交好,只要不是太过的事情,官府一般都会对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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