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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宫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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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八章 眉目(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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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衙役将孔武立带走,钟士卿立即和李元、沈祝回到房间里商讨。

    钟士卿道:“如今孔武立已招供,步寻一家被杀案就算是有眉目了,然而即便是他亲手杀的人,但他由于是受郭茂所指使,所以具体应该怎么定罪还需要三司一起商酌过后才行。”

    按照曣国的法律,故意杀人的主犯是肯定得杀头的,然而从犯却未必。孔武立属于被人教唆杀人,且肯主动招供,是有可能免得了死罪的。当然,这种可能较微。

    李元道:“他杀人无数,且手段残忍,也能免死么?”

    钟士卿道:“严格来说,他是得杀头的,然而他肯招供,而且态度挺好,在这种情况下则又可以酌情减轻处理。”

    李元脸色凝重,在心里暗暗道——假若他这样都不被判死刑那就真是太便宜他了。

    但是,曣国有一套完整的司法程序,除了皇上可以越过司法程序直接定一个人死罪之外,其余人皆不能说得了算的,所以,李元即便有这样的心愿也还得看三司的裁断。

    只有三司会审时一致认为孔武立罪不可赦,才能够明确地判孔武立死刑。这里头所需要经过的流程非常之复杂,因此不到判决书下来之前谁也不敢一锤定音。

    李元带着忐忑回了大理寺。

    回到大理寺后李元想找大理寺卿文志东聊一聊此事,但后来转念一想又作罢了。

    还是先等刑部这边审完了再算吧,反正这几天他和沈祝都会去陪审,因此对于案件的进展是可以很清楚的。

    再者,现在就算他跟大理寺卿谈此事也未必就能影响得了最终的结果,反而会让大理寺卿怀疑他此举的动机。

    他很清楚,他的真实身份最好能不公开,但当然,此案要想完满地结案则免不了得他亮出身份来,但这是后头的事了,现在还没到那一步。

    傍晚,从大理寺下衙回到住处后李元给闻莹愫写了一封密信,在信里,他将孔武立今日招供的内容全跟她讲了。

    如今,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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