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都不说了。我这次回来,还要去宁波上坟,给老人家烧纸……”
“三叔,我跟你一起去。”
“你去做什么?”
“前些天,我爹转给我一封信,说大爷爷那边的一个堂兄,集资开了家‘洋服店’。我爹自己懒得去,所以让我过去看看。”
秦兆吉的哥哥秦兆安,已经死了十多年了。
秦兆安有两个儿子,大儿子秦汉忠继承了几千亩田产,二儿子秦汉厚在宁波城里做生意。
秦汉厚有三个儿子,老大秦蒙,筹资开了一家“洋服店”,也就是做西服的买卖,过两天就要开业了,给魔都这边来了封信。
按理说,这种小事不会惊动秦笛出马。
不过,这年月的西服店并不简单。
秦笛不知道宁波的情况,但他知道魔都的行情。
当时gent1eman的全套标配如下:一顶呢帽或草帽(呢帽应该是英国的hatman或stayson,次一些是国产“小吕宋”或“盛锡福);一套三件头西装(面料选进口towntex或domaf1re或其他英国花呢,国产“章华”或“协新”呢料次之);内衣、衬衫和领带或领结(衬衫选vaeusen或arrow,“司麦脱”或“康派司”次之);袜子和皮鞋(皮鞋要穿进口的saxson或freeman)。其他:皮带、吊裤带、袖扣、领带扣针、襟针、打火机、烟斗(dunhi11或者3b牌)、香手绢、钥匙链(swank牌镀金钥匙链)、钱包。
除了看起来很时髦,在那个年代穿一套体面的衣服,还会带来很多切实的好处。
正如周长庚在《魔都的少女》所写:“在魔都生活,穿时髦衣服的比土气的便(bian)宜。如果一身旧衣服,公共电车的车掌会不照你的话停车,公园看守会格外认真地检查入门券,大宅子或大客寓的门丁会不许你走正门。所以,有些人宁可居斗室,喂臭虫,一条洋服裤子却每晚必须压在枕头下,使两面裤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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