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都爱养这个。你瞧,小花的眼睛在黑暗里特别亮,黄中泛绿,这是狼的特征。还有它的耳朵,比一般的狼犬薄而且尖,尾巴虽然能卷起,但却较家犬粗硬。我可以确定,小花有一半狼的血统。"
上辈子他就养过一只和小花一样的杂交狼犬。
不过那只狼犬的名字比小花的威风多了,名唤追风,生着健壮的四肢,淡青色的毛,尖利的狼牙,真正的狼见了他的追风都害怕。
前世自己刚上战场时武艺不精,好几次若不是追风在,自己早成了刀下亡魂。
不过追风后来在一次针对他的阴谋中护主而死,死前血液染红了整个身子,腹部破开,肠子被利刃生生挑出。
即便隔了一世,林致远想起追风还是觉得心情沉痛。
白晓儿知道小花有狼的血统之后,心里的高兴劲儿就别提了。
她运气可真好,就连随便养的狗也比别人家的威风。
她摸着小花毛茸茸的小脑袋,已经在心中描绘出它将后来长大后龇牙咧嘴,仰头狼嚎的样子。
"怪不得那天受了那么重的内伤都好了,原来你是狼崽子呀。小花,你说我要不要给你换个名字呀,小花这个名字太土气了,和你的身份一点儿也不相配……"
白晓儿絮絮叨叨地说着,仰头问林致远:"林致远,你书读得多,帮小花取个名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