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捣毁了吐蕃人与蒙氏结盟的可能,这可是个意料之外的情况。
吐蕃人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抵达大理城,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们拥有几乎这个世界上最优良的战马,他们对于马的摸索是比匈奴和突厥人更高一个层次的,后者都是从小在马背上长大,习惯成自然,而前者吐蕃人,自古以来都是能养出可以成为天下良马模板的超级好马的种族。
阳林几人现在摸到了马厩,这个提议是蒙毅想出来的,说到他这个蒙姓,与蒙氏的那个蒙可不是一回事,蒙氏的蒙是南诏话的音译,也可以说是孟,不是汉字蒙。
蒙毅提出如果不能表明身份出面来干扰蒙娜多与吐蕃人结盟,那就要从其它方面入手,弄死他们骑乘的马匹就是一方面,这种能够载着人翻山越岭的健马一旦没有了,吐蕃人就是与蒙氏结盟成功,想要返回自己的本阵调动军队,也是不可能的事,骑贯了马的他们徒步走上千里的山路,没有两三个月是不可能的。
阳林觉得蒙毅这个办法很靠谱,不管手段如何,自己一方先站在有利位置再说,可看了松赞干布的那些马,阳林又变卦了,这些马的线条阳林一眼看上去就特别喜欢,比阳林在交趾缴获的战马更上一个档次,在长安城绝对是价值连城的宝物级物种,后世的有钱人很多都有养马的爱好,当然后世已经没有了纯种的汗血马,阳林虽然没有养马,却也参加过那些养马的朋友的聚会,有过一些那样的有钱人朋友,这样的好马如果就这么杀了,阳林总感觉有种对不起朋友的感觉。
“我的个乖乖,这吐蕃大王知道自己的行程艰险难行,居然给他的整个护卫队都配备了汗血宝马,你瞧瞧这些马身上披的丝绸,在吐蕃这玩意可都是能当金子使的,他们给马全身上下披的严严实实的,就是为了防止这些马被南诏的毒虫蚂蟥叮咬,老朱我是个识货的,咱们不能白杀了这些马,挑六公六母十二匹最强健的,一人双马骑回去吧!以后放到长安做个种,财源就能滚滚来了,至于其它的嘛!也只能忍痛,忍痛......”
-->>(第2/5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