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头上不管是谁,税都得交,姓阿斯特尔还是姓温德兰都没差哩......”
喃喃自语,约翰正想把杯中剩余的食物消灭,可耳边传来的动静却让他瞬间绷紧了神经。
猎人的耳朵总是敏锐而机警,不会放过任何响动。
以近乎扔到地上的速度放下杯子,约翰拿起一边的手弩,轻拉弓弦,将短短的弩箭放置在弦上,接着,通过那几乎被厚厚的积雪所吸收的声音,他确定了猎物的位置。
扣动扳机,离弦的短箭划过干冷的空气,发出尖锐的鸣响,还没等震荡的弓弦停止下来,约翰就听见了钢铁刺入血肉的闷响。
好猎人从来不会失手。
那是令人心情愉悦的声音,约翰嘴角漏出一丝笑意,提着手弩往箭飞驰的方向走去,就在不足二十码的地方,他看到了被自己射杀的猎物。
那是一只肥硕的森林野兔,在这种季节相当罕见,灰色的皮毛上点点雪花抖落,从伤口渗出的血液染红了疏松的积雪,后腿还在不断颤动着,可命中腹部的短箭已经将它的脊髓破坏,红色的眼睛盯着逐渐逼近的约翰,显出恐惧的神色。
拽住野兔的耳朵将其提起来,约翰感受着这沉甸甸的重量,心中也不由得欢愉起来,甚至想吹个长哨抒发一下自己的心情。
然而,幸好他没有这么做,如果他吹了口哨的话,哨声就会掩盖住另外的响动,从而令他错失第二个机会。
“赞美女神。”
口中念着不成句子的祷文,在听到动静的第一时间,约翰将兔子的尸体别到腰间,左手再度上弦,然后朝着声音的源头,再度射击。
呼啸的箭,传来命中目标的美妙声响。
——理应是这样。
既不是落空,也没有命中,约翰听到的,是金属的箭矢被某种坚硬的物体阻挡弹开的清脆响声。
盾牌?是王国.军?还是温德兰的家伙?怎么会在这种地方?
心中顿时万千思绪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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