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霁正好看到街边有个报童。
“号外号外,谢熙先生和金清曼女士今日在琼斯教堂举办婚礼,大半名流人士出席观礼,轰动全城。”
发现报童叫卖的内容跟自己想的不一样,她让司机停下车,买了一份《平城早报》。
今天平城早报的头条就是谢熙和金清曼的婚礼,她几乎把一份报纸翻了个遍,才在角落里看到自己那份声明——
谢熙先生鉴:昔日包办婚姻亦非我所愿,乱世男女偕老,实属难得,今祝二位喜结连理,望归还当年嫁妆,此后永无瓜葛。夏初霁谨启。
在这样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她的声明恐怕早被谢熙婚礼的消息淹没了。
不过没关系,既然大家看不到、谢熙看不到,那她就去婚礼上提醒他。
既然是要去婚礼,她自然要盛装出席。
“小姐,一会儿你真的要一个人去吗?万一被人为难了怎么办?还是我跟候安陪你去吧,”
从夏家出来的时候,夏初霁没来得及收拾,到平城后就去了紫藤的店里。
她换上了从不列颠带回来的洋装,一边对着镜子抹口红,一边安慰紫藤说:“放心吧,我不是去打架的,只是去要嫁妆。”那群自诩清高的上流和文化人士为了面子也不会对她做什么。
紫藤还想说什么,可是想起夏初霁那劝不动的性格,只好忍住。
她气不过的说:“那谢熙这四年受各界追捧,早该让大家知道他的真面目了。可惜老爷不愿意计较这些。”
抹完口红的夏初霁对着镜子照了照。她的妆并不弄,只是抹了雪花膏,用大红色的口红涂了唇。
她的皮肤本就很好,抹上雪花膏后更加剔透,红色的唇把她五官的明艳突显了出来,但因为端庄温婉的气质,又不显轻佻。
该讨回来的一切,她都会讨回来的。
与谢熙结婚的金清曼是平城有名的才女,写的文章和诗受到许多人的追捧,不禁登过报,还出了诗集。许多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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