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拉姆纪-第四卷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拉姆纪】(第四卷9章)总第57章(第15/23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一脸生无可恋似的迷醉。     「主子!您——」队伍的前排,一个姿色颇突出的女人突然跪倒,「——您喝得太多了。     」「嗯——总算有一个了。     」小可换了一只手,调转方向,朝着正规劝自己的女人望去,「你们早该这幺说——其实我没醉。     」「是,是的。     」女人急忙应诺。     小可偶然发现一只没有饮尽的酒瓶,她把它放在眼前摇了摇,看到里面还剩下一些。     「您确实没醉——但就算没醉,您也不能再喝了!」觉得语气偏强硬了点,女人立刻补充道,「我,大家都很担心主人的身体。     」众人脸色稍霁,纷纷抬眼望向小可,眼神中满是造作的关切之色。     仰头饮尽瓶中的残酒,小可又上下摇晃了几下空瓶,等待最后的几滴滑落至口中。     扫视过众人的脸色,小可冷笑一声。     「那就,这样吧。     」众人长出了一口气。     「你们说说,今天到底是怎幺了?」小可重重地趴倒在茶几上。     稍稍安下心来的众人不由得又把心提起了一大截。     「喂,你们喜欢巴恩斯吗?」小可突然问起。     众人大惊。     「你喜欢吗?还有你。     」小可没有抬起头,只是伸出手指,在人群中随意比划着。     对此时站在小可身前的她们来说,这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     一个未来有望成为警察局长的青年才俊,帅气又温柔的男人,家境也很殷实,父亲还是警局现任的副局长——这样的好男人,当然喜欢了。     这是在场大多数人的真实想法。     也有几位,觉得巴恩斯不过是个不懂风情的年青小子,性格过于「无趣」,想法又迂腐,调调情或是随便玩玩大概还行——当作男友的话,还是算了。     但喜欢或不喜欢,这种事情可不是简简单单就能在可莲小姐的面前说出口的。     米兰达的下场,大家有目共睹,所以「喜欢」必然是错误的回答。

-->>(第15/23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