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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就是要当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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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1节(第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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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大楚帝国的法外治权条例,他们无权对这个枪手进行任何的审判,只能移交给大楚帝国驻威尔士王国领事馆。

    该领事馆里的藩务领事,是获得了特殊司法授权的藩务领事,他翻了翻相关的法律条款……最后以“在他国领地杀害他国人民”的罪名,提起公诉,最后交由临近的利物浦行政领地审判院进行审判!

    同时枪手很大方的承认了自己杀害威尔士人的罪行,原因就是看他不顺眼,想给他来一枪……

    利物浦审判院的法官仔细研究了一番相关律法,最后以该罪名判处该枪手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强制性精神治疗,并罚款二十楚元!

    然后……没了!

    就这样了。

    罚款,这基本就是楚国人在非楚国领地里,杀害一个土著的普遍处罚了……而且有罚款,那还是因为枪手当庭认罪,同时也没什么律师给他做出有力辩护……如果找个律师辩护一下,枪手也不当庭认罪,而是狡辩一下,给自己弄个理由什么的,比如撒谎说自己感受到了威胁,开枪是不得不做出的自卫选择后,那么连罚款都不用。

    至于为什么还附带为期一个月的强制性精神治疗。

    主要是这个枪手在法庭上说杀人动机的时候,理由太扯淡,仅仅只是为了好玩……法官觉得这样的人脑子多少有点问题,所以额外给他加了个为期一个月的强制性精神治疗,让精神病医生给他电一电,换换脑子……免的过两天又杀个人玩,杀土著没事,但是到时候杀个楚国人就不太好了。

    罚款二十楚元……附带一个月的强制性精神治疗。

    这就是一个楚国人在土著控制区里当场杀死一个土著的沉重代价…

    这……对于那些土著人而言,就很扯淡啊!

    所以很多时候,楚国人在土著控制区里往往是无法无天的,罪大恶极的也不在少数。

    而那些土著国家的执法人员或当权者,针对罪大恶极的楚国罪犯,有时候也不会选择抓人再移交给楚国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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