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
想被不一样的目光注视的、其实就是自己……
是我先想要引诱对方的也説不定。
只要感到无聊就拉着她玩什麽可笑的游戏也好、无意识地用暧昧的语气对她示弱也好,
这些、才不是「姐姐」该做的事吧。
想被喜欢、
想被这种人喜欢……
一根筋又温柔的、直白又笨拙的、能那样天真地说「喜欢就是喜欢吧」、又能够容忍我的人……想要、喜欢、不如説是真的很需要……
但是、那可是接下来一辈子都不太可能断绝联系的血亲,自己的妹妹。
就算分手了也不可能不相往来的人。明明已经有姐妹这样的羁绊、nV友什麽的这种漂浮不定的关系根本就……与其説自己也喜欢对方、不如説是更想要被喜欢。
又或者、只是想要越界而已?
拜托了、这可是你的初表白和初次意识到的恋Ai姑且也可以当作是初恋——别这麽随便交给自己家姐啊!偏偏在这种地方那麽异於常人,果然你一点也不现实啊。
呵、説起来——学校乐队演唱会的那天,
对她这麽説了,也还是那麽迟钝、一脸困惑地反问我在説什麽。
……到底是哪里的笨蛋、才会冒着大雪满头汗地跑过来看我的五分钟演唱啊!
不用做得那麽好也可以啦!
是从那时候开始动摇的吗?我……
在家里的大厅的日光灯下看的话,八成会觉得「这不过是妹妹而已」。
但是舞台灯光之下也好、餐吧的彩灯也好,像是有什麽魔法一样气氛就那样变得微妙起来了。
如果、如果她把「喜欢」説出口的话……这种麻烦的魔法不就没法失效了吗!
本来「不过是个吉子而已」,这样以後就会变成「这是喜欢我的nV孩子」……
已经没法再像什麽也没发生的时候那样看待。
也没有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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