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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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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雨人(我和我的那些花儿)(13-16)(第34/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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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这份自然,强过那些化妆跟抹墙一样的ps美女。     我惊奇,每次见到檬柠都觉得她又变漂亮了,我想,真好看,她拿到了家乡一份月薪四千的工作,直到07年我们夜夜缠绵时,她已经成为一个分支的部门经理了,女人到底凭能力还是容貌,我想这是一个永远也看不清的漩涡。     孙娘子考回了烟雨秦淮,并且向世人证明了他一直坚定不移奉行的独立自主的考研政策,也是我们寝室唯一一个,带着自己大学的女友修成了正果。     老弓牛逼烘烘的进了中石化,并高声宣布咱老子塌了二十多年的肩膀终于立起来了,但我们知道他只不过是站在巨人的肩头才分享了革命的成果,的确,这孙子混了四年都不如他的父亲一个月手眼通天的「功不可没」。     于是我们鄙视他,老弓是机灵人,在我们谁不知道谁啊的眼神中,他把豪情壮语换成了陪说陪乐,并在摆了三天酒席后得到我们关于他「虽没能力但有眼力,的确应该混进公务员队伍」的高度赞扬,从此踏上了一条白衣带血的祸国殃民路。     手霜,硬盘,包皮,还有名字几乎没有出现过阿不闺秀和轮车,得意的,失意的,诸事一起的,略有争执的,都可以告一段落。     我们在栀子花开的季节拱手道别,兄弟们,管住老二,一生珍重。     告别哭得双目通红的老妈还有微微笑着向我点头的继父,我突然觉得,这个换了无框眼镜就能变成温哥的小老头,其实对我有过很多默默地支持。     背起行囊吧,第三次的离家远行,nagano。     ……有文姐的地方,永远那种素朴的味道。     ……文姐给我收拾了房间,她几乎是重复四年的那几句话,贝壳,这就是你的房间,不许在屋里抽烟……我们吃饭,老二喊又是这个啊?而我则吃的幸福安然,我太熟悉这样的感觉了,这是我四年前在q市第一餐的味道,而那个人就是文姐。     随后的日子里,文姐周末必定会带我去散步,哪怕下楼不远,都会默默地转一转,我和文姐真是一个奇妙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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