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 【天体游记】(第一部) 作者:keytobestbuy(第39/55页)
thy说johnny跟警官洽谈了,警官说你在溪边和男人性交,那属公众场合,是严重的罪行,他们必须在法院提控你,不肯放人。
johnny再通过他当地的政府关系疏通,警官最后终于答应不追究,但必须收取「疏通费」,要三万美元,才肯放人。
cathy问我能不能找到人汇款过来给johnny在香港的帐号,johnny会帮忙我处理接下去的事。
我当时就像捉到救命的稻草一样,我叫cathy把我的手机找给我,我立即就硬着头皮拨远洋电话找我公司的总经理,因为我知道当时找什幺人都没用,只有陆总能帮到我。
我跟陆总说我在菲律宾遇到了些麻烦,急需三万美元,我哀求陆总先不要问我原因,一定要帮忙第二天一早从公司的香港银行户头转钱去johnny给的帐号。
因为如果要在国内汇款一定会耽误很多时间,我不想在这鬼地方多逗留多一秒。
陆总最后答应帮我这个忙,在第一时间帮我汇款。
当晚我只好在暂时扣留室过一夜。
扣留室髒兮兮的,床铺臭臭的,晚上地上还有蟑螂到处爬来爬去。
我一夜都抱着腿坐着,跟本睡不着觉。
苦苦熬了过了一整夜,天开始亮了,我已经是形同行尸走肉了。
肉体虽痛苦,但幸好昨天cathy他们找来了,如果没有,我就难想像我会是怎样个状况,心理会怎样去负担这噩耗。
一早cathy和johnny就到了派出所,还给我带来了早餐。
我被引到审问室跟他们会面,终于可以离开那可怕的扣留室了。
吃完他们带的早餐,cathy再把我手机递给我,要我再跟陆总联络汇款事宜。
陆总说他已安排还了一切,10点就会汇出,应该可以立即到帐。
10点过后,johnny走出了房间。
cathy说他们一直找max,一直都联络不上他,他的衣服和行李都还在johnny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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