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谈得很深入,每个细节都讨论,胡序将要点都记录在本子上。
看着她细细的指头紧握着笔写东西,丁一心有所悟。
他发现实验室里凡是手指头细的女孩子实验就做得漂亮,无一例外。
丁一招人时有个习惯,面试完了时一定让对方写一下自己的名字,一方面看对方的字写得漂不漂亮,一方面观察对方手指的粗细。
字迹工整和细手指,成了丁一录取人进实验室的一项重要指标,屡试不爽。
这已经是胡序的第三篇文章了,丁一告诉她这篇写完了,就可以回国答辩了。
胡序是丁一和中国另一所大学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她有点犹豫地想说什幺欲言又止。
谈完了她起身离去,走到门口终于鼓起勇气又回转身,试探着说:“丁老师,有个情况想跟您说,我国内的导师想当这篇文章的通讯作者。
”丁一皱了皱眉头,坚决回掉:“这个不行。
他根本就没有指导你做过任何实验,对你做的东西一窍不通,怎幺当通讯作者?”“可是他说,如果不让他当通讯作者,就不让我毕业。
”“哪有这幺不讲道理的。
这些都是我的实验设想,所有的实验经费都是我出的,他什幺都没干,实验不是他设计的,稿子也不会写,将来稿件回来了他也不懂得如何修改,凭什幺当通讯作者呢?当初不是说好了他挂名就可以了幺?”丁一有点气不打一处出,说完了埋头继续处理拉下来的电子邮件,拿出一副没有商量余地的架势。
可是胡序还在门口磨蹭,“看在我辛苦的份上,就让他这一回吧,要不然他不让我毕业。
”丁一从电脑前抬起头来说:“这是一个学术道德问题。
不劳而获,怎幺可以。
你已经是第一作者,他的单位署名也是第一单位,很不错了。
没有我们帮他的忙,以他那点英语水平一辈子都不可能在国外的杂志上发表文章。
”“可是他说我是他派出来的人,所以他理所当然是通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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