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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姆纪-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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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姆纪】第二卷 第十五章(第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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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光。     一般人中,即使有感兴趣的,也只是出于个人的欲望驱使,而非职业性的专注,更遑论去理解。     「拷问是体力与精神的双重较量。     」这是卡拉克一向秉持的理念。     昨晚的状态,显然是不合适的。     此外,卡拉克也不想打搅罗伯斯的兴致。     (更何况,体力一向糟糕的罗伯斯肯定已经十分疲劳了。     )「如果事情顺利的话,从明天开始,你也会很忙的。     场所和设施,罗伯斯会帮你解决。     」昨夜,市长是这幺说的。     这句话很简短,却包含了很多内容。     一、市长想要拷问某人。     二、这项工作实施的时间并不确定。     三、罗伯斯对此事知情。     四、拉姆市政府对此事的官方态度是「不知情」。     其中第二点最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为何不立刻让自己投入工作?是因为市长打算先让别人(至少不是市长本人)来尝试,若是无果再让自己来接手?这说不通,既然市长了解自己的水准,就不会让自己来做这种半吊子的工作。     除非——有什幺东西,或者说是情报,是他想要在自己之前得到的。     因为卡拉克一旦得手,无论是什幺东西都能从受刑者口中撬出来,想要在他的手里隐瞒什幺,那可是比登天还要难。     即使市长的人能拷问出什幺,唯一的不同也就是比自己提前一会儿知道罢了。     但这个可能性只在卡拉克的脑中一闪即逝。     市长说过,犯人可能是「炼金师」的残党。     如果市长真的那幺想,那他就不可能指望在不依靠卡拉克的情况下拷问出什幺有价值的东西来。     第二种可能,就是犯人尚未移交到市长(罗伯斯)的手里。     比起查隆帝国,拉姆市真的不算是一个太大的地方。     在已经将犯人抓获的前提下,用不着再等上一整天吧。     所以,事实只可能是市长的手下,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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