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老-番外篇同人-自写结局(218-222)(第10/40页)
家已经名存实亡了,我没了这个心灵的避难所,也没法再能在那得到任何温暖。
但其实不管对於我、小颖、或父亲,我们这些自私的人都没资格拥有,我们的存在才是对这个家最大的不幸。
而唯独可怜的只有浩浩,他是无辜的,我们都对不起他。
其实之前我在病床上对小颖提的方案仍是有欠考虑,因为我和小颖及父亲如何保密,世上也没有能被纸包住的火。
随着浩浩年纪越来越大,学校需要父母参与的活动越来越多,我的社会地位越来越高,我们的关系便越来越易暴光。
而且重要是我也没有暴光的资本,而浩浩也是承受不住这事情的。
风光的背后,伴随的永远是更大的风险.我在这公司的职位虽然高,但实际上也排不是无可取代,而我一旦离开这公司是没有东山再起的能力的。
正如很多历史悠久的大企业,内里的山头可以凑出来开两台麻将绝对没问题,而冷家这种红得发亮的企业,内里的关系自然错综複杂。
我被提拔的真正原因是冷冰霜需要人当挡箭牌,好避免了她与父甚至祖一辈的老臣子势力直接冲突。
我本身是经济专精,同时也修会计及有在基层前线经验,所以对数据上的核对很敏感,由我第一天坐上这位置起,最大的工作就是做冷冰霜的看门狗帮监视那些对她阳奉阴遗或弄虚作假的老蛀虫,守好公司门户。
而且因为我没有背景,又是我受了她大恩,忠诚上相对可靠,所以我坐上这位置虽然名不符实,但也有其必然性。
但尴尬的其实公司是包我和冷冰霜在内的团队在共同管理,但风头却我这傀儡和代言人领了,使外界面前我便成了商界新贵,声名鹤起。
所以一旦出了事我不止没法跟着冷冰霜混,更会因为有了知名度而令以后生活可能变得举步为困,我的身败名裂绝不是一个城市的名,而是在我一辈子的名。
我已不是过去的路人甲,出了事换个城市便可以再混下去。
有谁会相信一个当过市值几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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