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租客-关于那个时代的记忆(09-10)(第4/14页)
过了一会,终于拿定主意,叫了一个同事,暂时代一下我的工作。
我其实是想让老文代我,不想让别人涉及进来。
怕是代着代着,把我的工作给顶了。
虽说那时我还年青,但这点危机意识,还是有的。
对于那时的打工者来说,境遇只分成两种:有工作的,和没工作的。
这其中的区别,也就跟男人有蛋蛋和没蛋蛋,差不了多少。
再过了会,小筝回来了。
互相问了好后,老板说,不打扰我们小两口说话了,然后就走了。
我赶紧把红包拿出来一看,里面是5百块钱,医疗费、营养费、慰问金,就算全包含在内了。
在那个时候,这也不算少了。
老家农村里,请宴送礼,还有好多送20的。
我把钱给了小筝,说是老板赏的,拿着买吃的。
小筝也不客气,接了钱就收口袋里了。
然后打开口袋,又拿了个报纸放我胸口,说要喂我饭吃。
我左边肩膀挨了一下,确实不方便用左手,而我又刚好是个左撇子。
前面老板说小两口时,小筝听了很自然的样子。
这会喂我吃饭,同事看到,难免调笑两句,她也并不在意。
我享受了一会,被女朋友喂饭的感觉后,觉得这样吃着,其实很是别扭。
便叫她帮我托着,自己用右手吃了起来。
小筝每天到了六七点,都会回来一趟,给我送饭吃。
她跟那老板说:她男朋友打架受了伤,要第天回来一趟,给我送吃的。
那老板很当然的,把小筝的男朋友想成了老文,想着这种混混,打架受伤,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不过,能打架受伤的人,他更不想得罪,就很痛快的答应了。
在宿舍里躺了三天后,感觉消了些肿,也不那么痛了。
天天看电视,就觉得待的有点烦了,可又还包着个脑袋,也不想在街上乱转。
于是白天就跑到小筝那,可以看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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