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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六百八十二章 积欠(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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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榜晓示。

      如州县不与依条除放,许诣逐司自陈,限逐司于一季内看详了绝。

      内依条合放而州县有失举行者,与免罪改正讫奏。

      其于理合放而未有明条,或于条有碍者,并权住催理,奏取敕裁,仍乞朝廷差官三五人置局看详,立限结绝。

      如此则期年之间,疲民尚有生望,富室复业,商贾渐通,酒税增羡,公私宽贷,必自此始也。

      民心邦本,事关安危,兼其间逐节利害甚多,伏望圣慈少辍清闲之顷,特留圣虑,深诏左右大臣,早赐果决行下。

      当时臣身远言深,罪当万死,感恩徇义,不能默已。”

      高滔滔读后恻然,下诏:“京师所置局,因令看详畿内欠负。”

      然而苏轼并没有就此终止,继续上书,还告了户部一状,讲述自己所见的中央政策在抵达地方后的执行情况:“臣过淮南,见转运司牒,坐准户部符,臣僚上言淮南灾伤,乞特与除放,其余纳钱见欠人户,亦乞特与减免三分外,若犹有欠,并上二等户,如不可一例减放,则并乞特与展限,候今年秋税送纳。其言至切。”

      “寻蒙圣恩送下户部,本部却只检坐元佑三年七月二十四日敕节文,灾伤带纳欠负条贯,应破诏旨。其臣僚所乞放免宽减事件,元不相度可否,显是圣慈欲行其言,而户部不欲,虽蒙行下,与不行下同。”

      同时表明了自己对户部执行积欠清理态度与能力的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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