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郢州等地,一陌在7o至8o文之间浮动,这在商旅聚集的地方尤其明显。
  而江州豫章郡郡治南昌,是很典型、很“传统”的商旅云集、百业兴盛之地。
  城里各行各业,对陌的定义就有差别。
  李笠之前做了调查,整理的数据如下:
  一陌,在南昌官府那里,是77文,为“官用”。
  到了城里的各市集,一陌是75文,相比官用,少了2文。
  这少了的2文,等于是行商缴纳的过税。
  城里市集内商品交易,譬如鱼、肉、菜的买卖,所用钱,一陌为72文,相比市集通用短陌少了3文。
  少了的3文,是坐贾缴纳的住税。
  若是奴婢、牲口买卖,一陌为68文,相比77文的“官用”,扣了2文过税、3文住税,以及4文牙契税。
  牙指的是牙郎(中介),契即契约。
  若是雇人佣书,一陌为56文,相比奴婢、牲口买卖的短陌,少了12文。
  这12文当中,4文为新的牙契税、3文为新的住税、5文为保证费。
  朝廷行钱币,一陌1oo文,因为币制混乱,造成的各种损失,到了各地官府这里,已经少了1o~2o文左右。
  南昌
-->>(第3/6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