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
  劳役、杂役的实现,需要征百姓来服役,但无法对服役结果进行准确评估。
  因为百姓以亲身应役的方式,修建的桥梁、房屋、水利设施,根本就无法纳入财政总账。
  若把百姓亲身应役服役排除在预算外,不是不行,可百姓缴纳代役钱、官府以此雇人代役
  而产生的费用,怎么算,是个问题。
  三,皇帝的为所欲为,使得开支无法控制。
  皇帝对功臣、近亲、佞幸的赏赐,既无常例所循,也无数额限制,全凭皇帝的一时之念。
  动辄赏赐若干顷良田、若干封户,或直接赐予金银珠宝或绢帛,所以会导致开支失控。
  四,皇帝私库和朝廷国库界限模糊不清,国家公用和皇帝私用分不清楚。
  从制度上说,自古以来,历代朝廷的财政有两大管理系统,其一是国库,其二是皇帝私库。
  掌管国家公用的是大司农,掌管皇室费用的是少府,这是汉时制度。
  但实际运行中,少府系统经常侵占大司农系统所属的财物、财政收入,甚至皇帝自己也带头“化公为私”。
  直接将各官署的财物乃至国库收入挪用,用来满足自己的各种需求,譬如营造宫殿、园林。
  或者如梁武帝萧衍那样,一言不合就出家,迫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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