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富士比杂志排行,小布朗夫曼身家34亿,正好踩在全球百富榜的门口,排第1o1位,apLus身家31亿,111位。’
  ‘两人看起来势均力敌,但外界一般认为小布朗夫曼的财富被严重低估,整个布朗夫曼家族实际拥有高达八十至一百亿的各类资产,同时牢牢掌控着价值数百亿的西格拉姆环球集团……’
  连线杂志是IT业的喉舌之一,风格简洁犀利,不少专业大牛在上面刊登过高屋建瓴的文章,比如尼葛洛庞帝的连载神作‘数字化生存’,他们最乐于畅想互联网的光辉未来,同时常年无脑吹捧乔布斯和苹果公司。
  很少有文章像这篇一样,先罗里吧嗦介绍一大堆人物简介,将双方介绍清楚后,才开始阐述双方观点。
  ‘小布朗夫曼先生是坚定的所谓‘osp担责派’,他对于目前互联网的版权环境表达了深切的不满,他认为绝不能让osp商置身事外,既然侵权人享受了互联网服务的传播便利,那么就等于osp为侵权行为提供了设备和服务,至少也要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而apLus则引述了网景创始人马克安德森的观点,将osp比喻成公路公司……’
  “嗯?”宋亚看到这一愣,“原来吉姆克拉克你他妈也是个复读的二道贩子!”
  他大骂吐槽。
  ‘apLus认为osp完全无理由承担任何侵权责任,就像公路公司不会为开车人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负责一样……’
  ‘同时apLus严厉质疑了小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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