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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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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武校乡射礼 孟朗讨朔方(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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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最高学府虽说不重视军事的教育,但各军府却都各有学官,亦就是说,“军校”此物,在当下已是存在的,而非新鲜事物。

    故此,莘迩的这道上书,没人反对,於日前得到通过。

    相关的招生工作已在开展,招生的范围包括军中的中低级吏员、寒门子弟,如有士族子弟想学,也欢迎,鲜卑等胡落的胡人,只要报名,通过初试,证明认得唐文,也一概录取。

    勋官也好、武举也好、武学也好,莘迩的这些举措,是在为扩大自己的军事势力,也是为了想在陇州进一步地提倡尚武风气。

    他希望不止是底层的百姓,中层、上流的士族也能尚武。

    要想让士子尚武,只这么几条还不够。

    毕竟,此三条之措施,不是专门面向士子的,士子大可置之不理,我行我素。

    於是,就有了莘迩的第四条。

    这一条,算是带点强迫的性质。

    他上书请求恢复“乡射礼”。

    “乡射”是先秦时期的四种“射礼”之一。它指的是每年春秋两季,地方的主官以主人的身份邀请本地的士人、学子,在本地的官办学校中举行比赛射箭的活动。

    这项礼不是军礼,是嘉礼的一种。

    虽然如此,莘迩看重的是,其所面对的对象却主要是读书人,也就是士子。

    此礼是正儿八经的古礼,对莘迩的此道上书,朝臣们更是没有反对的理由。

    有关乡射礼的建议,莘迩是去年冬提出的,在“常行文案限以时日”的严格要求下,今春,此礼的恢复已经得到了落实。

    便在上个月,莘迩还出席了王城所在之武威郡的乡射礼。

    乡射礼上,只要是出席的人,都得参与比赛。

    两人一组,称为“耦”,一人名上射,一人名下射。

    莘迩也亲自下场。

    他原先就射术不错,又一直苦练不辍,在比赛中自是大出风头,带领本“耦”获得了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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