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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备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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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一字之师(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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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情,和盘托出:“夷洲其地,亦出铜铁。然山夷唯用鹿矛以战斗。磨砺青石以作矢、镞、刀、斧,环贯珠珰。饮食不洁,取生鱼肉杂贮大器中以卤之,历日月乃啖食,以为上肴。呼民人为‘弥麟’,如有召唤,则取大空材,材十余丈以著中庭,又作大杵旁舂之,闻四五里如鼓。民人闻之,皆往驰赴会。饮食皆踞相对,凿木作器如槽状,以鱼肉腥臊安中,十十五五共食之。以粟为酒,木槽贮之,用大竹筒长七寸饮之。歌似犬嗥,以相娱乐。

    得人头,斫去脑,驳其面肉,留置骨,取犬毛染之,以作须眉髻。编其齿以作刺,自临战斗时用之,如假面状,此是夷王所服。战得头,着还中庭,建一大材,高十余丈,以所得头差次挂之,历年不下,彰示其功。

    又甲家有女,乙家有男,仍委父母,往就之居,结为夫妻,同牢而食。女以嫁,皆去前上一齿。安家之民,悉依深山,架立屋舍于栈格上,似楼状。居处、饮食、衣服、被饰,与越人相似。

    父母死亡,杀犬祭之,作四方函以盛尸。饮酒歌舞毕,乃悬于高山岩石之间,不埋土中作冢。男女悉无履,民皆好啖‘猴头羹’,以菜和中以醒酒,杂五肉臛不及之。其俗言:宁自负人千石粟,不愿负人猴头羹。”

    言及此处,应劭笑道:“起因,便是这猴头羹。”

    戏志才问道:“此羹,莫非真乃猴头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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