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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备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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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4章 1.163 金作赎刑(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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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草草了结。

    莫非还敢,一究到底不成。

    董侯虽年少。亦知利弊得失,权衡轻重。此事,就此作罢。

    “既是长淮马会,当只取江淮之地。”天子一言九鼎。

    “陛下,明见。”百官皆暗松一口气。

    谓“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国主行事偏颇,国相未能匡正。亦是阿党之罪。便有曹党徒众,踊跃进言。淮泗七国相,当“免官削爵,不得仕宦”。

    曹太保最后进言:“陈王宠,胁众谋逆之事,‘天下莫不,拭目倾耳’。‘夫有功不赏,为善失其望;奸回不诘(jié),为恶肆其凶(功劳得不到奖赏,那么为善之人便会失望;奸邪之徒得不到惩罚,那么为恶之人便会越猖狂)’。故曰:‘赏罚不信,则禁令不行。’朝廷都甄,人望初聚。陛下,不可不察。”

    毕竟,众目昭彰。若“雷声大而雨点小”。谋逆大罪,亦草草了事。必为天下所轻。尤其天下三分,群雄并起。赏罚不明,如何服众。不能服众,天下必乱。

    曹太保一席话,振聋聩,掷地有声。且字字,切中要害。无可反驳。

    董侯欣然点头:“太保,所言极是。”

    遂公议其罪。曹党,众口一词。皆言,当治诸国相,阿党之罪:免官削爵,不得仕宦。

    “太师以为如何?”董侯当有此问。

    “老臣,附议。”王太师肃容下拜。

    闻此言,殿中曹党,无不欣喜若狂。王太师,终归弃车保帅。不得不割肉止损。

    “众卿以为如何?”董侯又问。

    “臣等,附议。”百官同声。

    “如此,便定阿党之罪。七国相,免官削爵,不得仕宦。”董侯正欲定罪。

    不料忽听不其侯伏完,高声奏报:“启禀陛下,徐州四相,欲‘金作赎刑’。”

    此言一出,百官哗然。

    所谓“赎刑”,便是以财物赎罪。此刑,始于上古。《尚书·舜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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