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说句难听的,都是经商之人,世人都道我等商人皆有坑爹害娘之心。此话虽然有些偏颇,但也确实有些败类,然则若能自己赚钱,都不会找别人的。”
  “一则难以信任,二则责任连带不清。倘若他犯了事,我与之同业,只怕也会连累到我。”
  两个尖锐的问题摆在了刘钰面前。
  虽然在场的人都知道,这不过是一场双簧。
  林允文是刘钰的人,攀了刘钰的高枝后翻了身。可即便如此,林允文问出的这两个问题,正是他们想要问的。
  是不是双簧,实在已经不重要了。
  都是赚钱的买卖,你又不是没有钱,又不是没有关系人脉,怎么自己不做却要分好处给我们?
  朝廷是否有政策,保证这种有限责任制?
  别的股东犯了事,我们会不会受到牵连?
  查抄商会的时候,是有限责任之下的只抄犯事者的股份?还是说会把整个商会里所有的股东都陷进去?
  前者可以解释,可以不解释。或许心里不算踏实,但信誉度在那,真金白银谁会拒绝?
  后者,正是一直悬在众人心间解不开的疙瘩。
  股份制的前提,商人财产不可侵犯那只是表象,其本质是商人的实力足以撼动高高在上的皇权而达成的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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