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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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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侏儒和藩王(第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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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这也很有意思么?”

    “本王不理解的,就是你口中的有意思到底是怎么个意思。”

    “我的意思就是我说的这个有意思他能让我们的人生让我们的奋斗变得更有意思,让普通人的人生可以参与到这些有意思的事情之中,你明白我的意思了没?”

    “你故意的。”

    “嘿嘿。”

    “本王看不透你。”

    “因为我长。”

    “刚才你杀文乐时,身上没光,但你又应该是武者。”

    “我一直觉得武者要光,很智障,因为这让我们刺客这一行在这个世界里,太难混了。”

    在薛三看来,刺客,应该是一件极富艺术气息的职业。

    他高雅,他文艺,他安静,

    但刺客基本都是武者底子,这要刺杀时你还得跟萤火虫一样闪一下光,

    简直就是一种对艺术美感的亵渎!

    “本王还是没懂,你是个刺客?”

    “嗯,一个不会光的刺客。”

    “哦。”

    “你哦什么?”

    “没什么。”

    “不是说好要聊天么?”

    “哦,本王是在猜测你的实力。”

    “你就这么实诚地说出来了?”

    “就我们两个人,不管城破与否,你我都要打上一场的,不是么?”

    “也是。”

    “本王可以收买你么?”

    “你问的这个问题,很愚蠢。”

    “这个世界上,没有不能被收买的人。”

    “但你只是一个藩王,你除了钱,你还能用什么收买我?”

    这个世界上,确实不存在不能被收买的人,你可以用“大义”你可以用“风骨”你可以用“信念”等等这类脱离于金钱物质的存在去勾引或者使其妥协,这其实也是一种收买。

    但福王,只是一个藩王,他可能,只有钱,这类藩王,没有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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