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肉夹馍(8):锅盔肉夹馍(继续求首订!)(第3/5页)
的地方,自然是军队。
  郝贤猜测,或许原本的明者是某位无名的秦兵,在攻打韩国时缴获了韩人百姓做的腊汁肉,夹到锅盔里一吃,哇塞,绝配!
  于是,肉夹馍在军队中风靡起来,而随着这批士卒归家回到秦地,也就是如今的陕西,肉夹馍便落地生根,在后来的两千年里都成为陕西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色、香、味。
  用后世厨师界流行的话来说,肉夹馍其实是秦国菜与韩国菜融合的一道FusIon菜*!
  【*注:将不同菜系烹调手法结合起来做出的融合菜。】
  不过,这个推测可不能让未来的高丽国人听去,不然他们要说肉夹馍也是他们明的了……
  现在的问题是,原明者恐怕在肉夹馍传承被吞噬之后,就横死战场了,这不光阻止了肉夹馍的诞生,也断绝了肉夹馍通过复员的秦军迅扩散到整个陕西的可能性。
  现在整个世界上品尝过肉夹馍的只有三个人,郝贤和两位老人。
  难道把传播肉夹馍的重任交给两位走路都不稳的老头老太吗?
  显然是郝贤刚刚想得太简单了,当然,与其说是没有想到这一层,不如说是他实在太馋了,两个月没见荤腥,当然会无论如何都想先把肉夹馍做出来吃一口再说。
  他看着两位老人家终于舔完手指上最后一抹麦香,笑道:
  “爷爷,奶奶,咱把村里人都聚起来吧,叫他们把剩下的面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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