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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给我摸摸腹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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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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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1;告纯净版)”

    赵北川洗了洗手,顺便把身上的脏衣服也脱下来扔进盆里搓洗干净,把身上的血污也擦洗了一遍。

    天气冷了陆遥早就不敢用凉水擦洗身上,也就是赵北川这傻小子火力壮,这么冷都不怕着凉。

    换上干净的衣服,赵北川取来菜刀开始分割这头猪。

    猪个头太大了,除去内脏骨头他们一家人也吃不了这么多,陆遥提议,“正好明天是大集,咱们把猪拿到镇上卖了吧,余下一点自己吃。”

    赵北川点头道:“行。”

    处理猪毛得先用开水烫,陆遥把两个釜都添上水,不多时就烧开了。

    大概前院声音太大,林大满穿上鞋出来看了看,“哎呦,哪来这么一大头猪啊!”

    陆遥道:“大川在山上猎的。”

    “可了不得,这么大的野猪可不好抓吧,东家真有本事!”

    “待会拿一块猪肉回去,给孩子尝尝味道。”

    林大满连连摆手,“不行不行,我不能总占你的便宜。”

    陆遥笑道:“你要觉得过意不起,就帮我忙活忙活,俺俩收拾这头猪得收拾到天亮。”

    林大满立刻撸起袖子帮忙烧火,等水开后又舀进盆里帮忙端到外面。

    两个孩子困得不行,抱着小猪进屋睡觉了,只剩下三个大人一起忙活。

    这野猪处理起来非常麻烦,光是烫猪毛就烫了三四遍,才勉强把上面的毛烫干净,边边角角还有不少黑色的长毛,又粗又硬像针一样。

    赵北川先把猪头砍下来放在一边,拉开猪肚子,将里面的内脏全都掏出来扔进盆里,然后又掏出猪下水扔在一旁。

    猪下水就是猪的大肠小肠和膀胱,这东西在现代虽然很受人欢迎,但在古代老百姓都不愿意吃,因为调味料少,下水的气味重,只有穷苦老百姓才吃这东西。

    掏完内脏,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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