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嚼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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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贼偷(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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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听见那女子的声音开始,青毛兔子就收起了凶狠的神情,也不再发出声响,就这么任由少年拎着后脖颈前行,仿佛当真是个人畜无害的青色小毛球。

    齐敬之在这座静谧的园林中行了片刻,待他绕过一座假山,眼前忽然出现了一片波光粼粼的池塘。

    这片池塘要远比李璜荒园中那处大得多,与其说是池塘,倒不如说是一个小湖泊。能在州城内的别馆里营造起这么一片山水俱全的园林,巢州焦氏堪称豪阔。

    池塘边立着个一身水绿色衣裙的少女,看上去十四五岁的年纪,个子很高,不比齐敬之差多少,更显得身量苗条纤细。

    她的肤色极白、宛若玉霜,愈发衬得乌发浓密、青鬓如云,加之面如秋月、琼鼻樱唇,眸子清澈如水,双眉淡若春山,端的是清丽如画。

    偏偏她脸上的线条并不全然柔和,五官轮廓很是鲜明,于秀丽娇美之中透出三分英气,堪称秋水为神玉为骨,让人见之忘俗。

    这少女立在池塘边,手里提着一个散发着黄色光晕的纸灯笼,上头绘着清荷红蕖,几尾赤鲤在莲叶下畅游嬉戏。

    齐敬之走到近前,先就闻到了一股清新淡雅的幽香,丝丝缕缕、沁人心脾。

    少女朝他浅浅一笑,旋即眼波流转,看向了那只叫做「桃屋」的青毛兔子,皱眉问道:「你偷这位兄台的东西了?」

    青毛兔子不明所以,无辜地眨了眨红宝石眼睛,随即开始剧烈挣扎起来,奋力将自己的小爪子伸向对面的少女。

    见状,少女无奈摇头,又看向齐敬之,樱唇轻启:「兄台明鉴,桃屋尚不懂事,先前得罪之处,全因我管教不严。」

    说着,她将灯笼放在脚边,接着便敛裾屈膝,向齐敬之行了一礼:「还请兄台见谅!」

    齐敬之只觉一股清风拂面,鼻尖萦绕的幽香随之浮动,不由得稍稍屏息,摇头道:「也算不得什么大事,我发现得早,没让它得手。既然姑娘也道了歉,此事就此揭过。」

    说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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